1929年1月14日
在向赣南进军途中,毛泽东和朱德联名发布《红军第四军司令部布告》。布告宣传红军的宗旨、军纪和中国共产党关于土地革命的主张和政策。其中说:地主田地,农民收种,债不要还,租不要送。增加工钱,老板担任,八时工作,恰好相称。军队待遇,亟须改订,发给田地,士兵有份。敌方官兵,准其投顺,以前行为,可以不问。累进税法,最为适用,苛税苛捐,扫除干净。城市商人,积铢累寸,只要服从,馀皆不论。打倒列强,人人高兴,打倒军阀,除恶务尽。统一中华,举国称庆,满蒙回藏,章程自定。布告最后说:全国工农,风发雷奋,夺取政权,为期日近。革命成功,尽在民众,布告四方,大家起劲。
1948年1月14日
毛泽东就对中间派及中产阶级右翼分子的政策问题,为中共中央起草致叶剑英、罗迈转香港分局、上海局并告中央工作委员会电。电报指出:对民主同盟的恢复活动,对李济深等国民党反蒋派,对在美的冯玉祥,对一切可以争取的中间派,不管他们言论行动中包含多少动摇性及错误成分,我们应采积极争取与合作态度,对他们的错误缺点,采取口头的善意的批评态度。要在报纸上刊物上对于对美帝及国民党反动派存有幻想、反对人民民主革命、反对共产党的某些中产阶级右翼分子的公开的严重的反动倾向加以公开的批评与揭露,文章要有分析,要有说服性,要入情入理。对一切应当争取的中间派的错误观点,在报纸刊物上批评时,尤其要注意文章的说服性。
1949年1月14日
毛泽东以中共中央主席名义发表《关于时局的声明》。声明指出:南京国民党反动政府,在其反动的卖国的内政外交基本政策的基础之上所举行的国内战争,业已陷全国人民于水深火热之中,南京国民党反动政府决不能逃脱自己应负的全部责任。但是,为了迅速结束战争,实现真正的和平,减少人民的痛苦,中国共产党愿意和南京国民党反动政府及其他任何国民党地方政府和军事集团,在下列条件的基础之上进行和平谈判。这些条件是:(一)惩办战争罪犯;(二)废除伪宪法;(三)废除伪法统;(四)依据民主原则改编一切反动军队;(五)没收官僚资本;(六)改革土地制度;(七)废除卖国条约;(八)召开没有反动分子参加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接收南京国民党反动政府及其所属各级政府的一切权力。上述各项条件反映了全国人民的公意,只有在上述各项条件之下所建立的和平,才是真正的民主的和平。声明还要求中国人民解放军全体指战员,在国民党反动政府接受并实现真正的民主的和平以前,丝毫也不应当松懈自己的战斗努力。对于任何敢于反抗的反动派,必须坚决、彻底、干净、全部地歼灭之。这个声明收入《毛泽东选集》第四卷。
1979年1月14日
邓小平在会见日本参议院代表团时指出:台湾当局说今年元旦我们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的告台湾同胞书“是一种统战手法,完全不足信”。其实,他们没有研究、也很不了解我们对台湾问题所采取的合情合理的现实主义的态度。我们的立场,就是我们在台湾归回祖国问题上尊重台湾的现实,台湾的社会制度不变,台湾当局作为地方政府拥有军政权,台湾同胞的生活方式不变,生活水平不会降低。对台湾的一些领导人,我们可以考虑在中央人民政府里作适当的安排。如果台湾当局正视现实的话,可以先谈起来,先进行一些来往,作一些了解。